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通常是委托人,也就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胜诉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一部分合理费用。例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存在重大过错,这时候劳动者可能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这些费用。

在劳动仲裁中,律师费的承担方通常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但在某些地区,若劳动者胜诉,仲裁机构可能会让用人单位支付部分律师费。不过,这不是普遍规则,得看当地政策和仲裁机构的规定。

上诉后,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那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不过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会比较低。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裁定费用的分担。如果先垫付诉讼费的人胜诉了,法院会依法判决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劳动仲裁裁决后,社保费用承担方式有两种:若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劳动者无需支付;若劳动者离职并在新单位工作,社保费用由新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承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专家。

深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比率分担律师费。劳动纠纷中,劳动者胜诉时,用人单位负担的律师费上限为五千元,超出部分由劳动者承担。无论用人单位所在地,只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仲裁、诉讼程序在深圳,均适用此规定。在五千元额度内,劳动者可作为申请方、被申请方、原告或被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