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如果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比如导致防盗门一直处于损坏状态,从而使他人能够随意入楼相对较为私人的场所,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履行了其他的安全保证职责的话。则对于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管理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小区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业主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是所有人、管理人的原因,致使建筑物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主要依据合同规定,如明确写明物业公司应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则全责。若合同未明示,需评估物业公司的管理质量、措施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因疏忽导致的安全问题。物业公司有过错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业主在住宅区跌倒,物业公司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因业主个人疏忽,如忽视台阶或湿滑路面,责任自负。但若是物业设施瑕疵,如地面材料防滑不足或积水未及时清理,物业公司应担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业主受损,须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方行为或业主自身过失,责任归属需综合评估。

物业公司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因停车用地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仅负责管理。业主依法享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参与制定管理规约等权益,同时可监督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还有权知情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审查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总之,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广泛权益,应坚韧耐心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