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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3.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1.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
合同无约定时,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等因素,由法院综合衡量确定。
2.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的租金损失及重新招租费用等可能在赔偿范围内。

案情回顾:

小李将房屋出租给小胡,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标准。租赁期间,小胡因个人原因提前退租,小李要求小胡赔偿损失。小胡认为自己已提前告知,不应赔偿。小李则称因小胡提前退租,自己遭受租金损失,且重新招租产生了费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由于租赁合同无约定违约赔偿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由法院综合衡量确定赔偿金额
2.小胡提前退租构成违约,小李的租金损失及重新招租费用属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在正常情况下,应在赔偿范围内,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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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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