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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

时间:2025.03.13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237人
律师解析:
1.互殴时,要是一方存心用暴力让对方受重伤或死亡,那就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啦。
就像有一方拿着器械狠命击打对方关键部位,致使对方重伤,这种明显的故意伤害举动就符合此罪的认定。
2.在互殴的过程里,当一方停止斗殴后,另一方却依旧继续加害,还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结果,那继续加害的这一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例如,双方一开始只是普通的推搡,可一方停下后,另一方突然掏出刀具捅伤对方致重伤,这种情况后面的那一方就得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3.互殴的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心思,并且在斗殴过程中导致了一方重伤或死亡,这种情况也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不过要是双方只是因为一时的激愤而相互斗殴,很难分辨出谁的伤害故意更强烈,通常就不会轻易地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李因琐事发生冲突进而互殴。起初只是普通推搡,小胡突然停下,小李却不依不饶,从兜里掏出匕首,朝着小胡腹部猛刺一刀,致其重伤。小胡认为小李在自己停止斗殴后仍故意加害,小李则坚称双方互殴不应只追究他的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互殴过程中,当一方停止斗殴,另一方继续加害并造成重伤结果,继续加害方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小胡停止斗殴后,小李却用匕首刺其致重伤,符合这一情形。
2、双方虽一开始互殴,但小胡停止后小李的行为已超出互殴范畴,不属于难以分辨伤害故意强烈程度的情况,小李应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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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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