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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时间:2025.03.10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1.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得是一般人哦,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呢。
2.主观上,得是故意的,还得有非法占有目的呢,就像明明没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那种。
3.客观上呢,持卡人得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么超过规定限额(一般是五万以上),要么超过规定期限(通常是三个月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还不归还。
4.数额标准这块,不同地区会因经济发展水平等有点不一样,但一般也得五万以上呢。
要是符合这些情况,就可以认定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案情回顾:

小李申领信用卡后大肆消费,累计透支6万元。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小李均未归还。银行认为小李在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大量透支,有非法占有目的,遂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将小李告上法庭。小李则称自己并非故意不还,是经济突然陷入困境才未能按时还款。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李作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求。
2、主观方面,小李在无还款能力下大量透支,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仍未归还,可推断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存在故意。
3、客观上,小李透支6万元超过规定限额,且满足相应期限和催收条件,或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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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透支信用卡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首先,你得是合法持卡人,那种偷来抢来的卡就别想了。然后,你得是明知道自己还不起钱,但还是去刷去提。银行催你好几次,你就是不还。这就算恶意透......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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