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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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转为个人财产: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2.人身伤害赔偿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4.仅供一方日常使用的财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关键是,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补偿款一般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购置或经双方协议转为共有房产的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房产需分割,首先协商,协议内容经婚姻登记机构认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裁决。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物质、金融和抽象财产,分割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自动转为共同财产,无论婚姻持续多久。这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所得的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个人因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予合同所获财产,专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等,均受严格法律保护,不在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内。《民法典》对此有详细列举。

婚前个人财产在任何婚龄阶段都保持原性质,不会自动转为夫妻共有,除非双方自愿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这种约定使得个别婚前财产能在婚后转化为共同所有。

实现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方式:一是婚前赠与,即一方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完成后无法收回;二是在婚姻期间,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所有。这些方式在合法、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实现财产性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