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仲裁但未明确仲裁机构有效吗
时间:2025.03.06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1.合同约定
仲裁却未明确仲裁机构,乍一看似乎有效,可实际操作中却易引发争议。
依《
仲裁法》,
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一方
起诉未声明,法院受理后,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法院应
驳回起诉,除非仲裁协议无效。
若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就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2.即便合同约定了仲裁却未明确机构,在特定条件下仲裁协议仍可被认定有效。
然而,为避免后续
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中清晰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总之,合同约定仲裁未明确机构虽有其有效性,但存在不确定性,需依具体情况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合同,其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
纠纷,但未明确具体仲裁机构。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小朱
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案件后,首次开庭前小李提交了仲裁协议,主张法院驳回起诉,小朱则认为仲裁协议因未明确仲裁机构无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仲裁法》,若仲裁协议有效,一方起诉未声明,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法院应驳回起诉,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此案件需先判断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2、虽然合同未明确仲裁机构,但特定条件下仲裁协议仍可能有效。不过为避免纠纷,合同最好明确具体仲裁机构,本案需依具体情况判断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