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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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隐瞒离婚前有孩子的事实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

经过严谨法庭审判,若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有重大疾病但未诚实披露,法院有权废除婚姻。此裁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失去法律保护,需重新界定为同居关系。我们应遵守法律,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隐瞒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可申请撤销婚姻。法定重大疾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导致自主生活能力丧失的遗传病,以及重度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

经过严谨法庭审判,若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有重大疾病但未诚实披露,法院有权废除婚姻。此裁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失去法律保护,需重新界定为同居关系。我们应遵守法律,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是不是能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隐瞒乙肝是不是能申请撤销婚姻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