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通常都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正式办理立案手续的决定。若未能成功立案,我们将尽最大努力通过电话方式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申请人。此外,如果贵院未能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执行完毕,申请人可选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终结执行的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重新立案执行。例如,申请执行人受欺诈或胁迫达成和解后,或一方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或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委托执行不当导致案件退回,均可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也规定,只要申请执行条件具备,申请执行人仍有权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程序不一定需要重新立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依法选择申请恢复执行,无需再立案。但若申请执行人选择诉讼立案,法院会根据案情判断是否重新立案,若存在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况,则拒绝重新立案。

恢复执行通常由申请执行人决定。若被执行人未遵守协议,申请执行人可提出恢复执行要求,或向法院起诉其违约行为。若申请执行人要求重新立案,法院将终止原协议执行程序;若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则不会重新立案。

恢复执行程序不一定需要重新立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依法选择申请恢复执行,无需再立案。但若申请执行人选择诉讼立案,法院会根据案情判断是否重新立案,若存在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况,则拒绝重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