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虚假仲裁是否属于虚假诉讼

虚假仲裁是否属于虚假诉讼

时间:2025.03.0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28人
律师解析:
1.虚假仲裁与虚假诉讼虽有相似,却非等同。
虚假仲裁指当事人故意造虚假仲裁协议等骗仲裁裁决,以仲裁程序达非法目的。
2.虚假诉讼是双方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事实,借法院诉讼程序获非法利益。
3.二者区别在于适用程序,虚假仲裁在仲裁程序,虚假诉讼在诉讼程序。
4.实践中两者有时难区分,若当事人行为兼具两者特征,可能被认定涉刑事犯罪,如虚假诉讼罪等,需依具体事实证据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本无实际纠纷,却故意伪造虚假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企图通过仲裁程序获取非法利益。仲裁机构察觉异样后,未作出裁决。之后,两人又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意图借诉讼程序达到非法目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其行为存在诸多疑点。

案情分析:

1、小胡与小丽先伪造虚假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此行为符合虚假仲裁特征,即当事人故意制造虚假仲裁协议等骗取仲裁裁决以达非法目的。
2、两人后续又虚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属于虚假诉讼行为,通过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和事实借诉讼程序获非法利益。因其行为兼具两者特征,可能涉刑事犯罪,需依具体事实证据认定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