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若货款对应的交易行为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货款需夫妻共同承担。
像夫妻共同经营店铺,进货货款就是
共同债务,得夫妻一起承担。
2.倘若货款明确用于一方个人消费或个人经营,且未获另一方认可,通常就由这方个人承担,而非夫妻共同承担。
3.判断时要综合考量交易性质、用途以及夫妻双方具体情况等因素。
若对货款承担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是夫妻。小胡独自经营一家文具店,期间因进货产生一笔货款。小胡认为这笔货款是为家庭共同经营店铺所产生,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小丽却称自己对店铺经营并不知情,该货款是小胡个人经营行为产生,不应由自己分担,双方就货款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这笔货款是否为
夫妻共同债务,需综合考量交易性质、用途以及夫妻双方具体情况等因素。小胡经营文具店虽为个人行为,但也可能涉及家庭共同经营。
2、若法院经审理认定该货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那么小丽需和小胡共同承担;若认定为小胡个人经营且未获小丽认可,将由小胡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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