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终结本次执行需符合特定条件哦。
其一,
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执行啦,像经法定程序调查没发现可执行财产,或者虽有财产但不宜
强制执行等情况。
其二,得向
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情况,并且在人
民法院执行信息系统里如实记载。
其三,要让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由人民法院以笔录形式记录。
终结本次执行不是
执行程序的终点哦,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能
恢复执行呢。
执行法院在终结后还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有发现就会恢复执行。
总之呀,这是执行程序中对无财产案的
处理方式,既能保申请执行人权益,又能避免资源浪费。
案情回顾:小胡因与小李的
债务纠纷,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一段时间后,经法定程序调查未发现小李有可执行财产。执行法院将此情况告知小胡,并在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如实记载,小胡签字确认。法院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小胡对此存在疑惑,认为不应就此停止执行。
案情分析:1、此次终结本次执行符合法定条件。经调查小李确实无财产可执行,且已向申请执行人小胡告知执行情况,小胡也签字确认,同时执行信息系统如实记载,符合相关规定。
2、终结本次执行并非执行程序终点,若之后发现小李有可执行财产,小胡可
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定期查询小李财产情况,保障小胡权益并避免资源浪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