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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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已获批准逮捕之际,释放当事人的可能性可谓微乎其微。在此种境遇之下,即便犯罪嫌疑人事先并未直接参与诈骗罪行,也同样具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从侦查机关对其进行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任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仅能选择律师作为唯一的辩护人。而被告人则享有随时委托辩护人的自由。

对于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而言,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过后,要是还没有把人放走,那很可能是已经批捕了。这时候公安局得接着调查,要是觉得得抓人,就得上交申请逮捕令。上诉庭七天内会有个结果。要是批准了,人就还得在看守所待着;要是没批准,公安局就得放人。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证据不足,通常会调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嫌疑人。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深入调查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可能不会立即释放嫌疑人。

刑事拘留37天未释放,通常意味着可能被逮捕,但也有其他情况。公安如果想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前3天申请,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流窜等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收到申请后7天内决定,不批捕公安就得立即释放并告知,如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或监视居住条件,应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