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相关规定》清晰表明,对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时,需保障其
居住权。
2.若拍卖后被执行人暂未获其他住所,需租赁房屋居住,那么其就有权申请租金补偿。
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权益,让其在住房被拍卖后能有合适居住安排。
申请时要提供
租赁协议等
证据,以证明因住房拍卖产生了租金支出。
总之,申请租金补偿就是要平衡执行与被执行人居住权益的关系。
案情回顾:小李因
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判决后进入
执行程序,其唯一住房被依法拍卖。拍卖后小李称自己尚未获得其他住所,需要租赁房屋居住,遂向法院申请租金补偿。但
债权人小胡认为小李是故意拖延,根本不存在实际租房居住情况,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执行时要保障其居住权。若拍卖后被执行人确需租房居住,有权申请租金补偿,旨在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小李申请租金补偿需提供租赁协议等证据,用以证明因住房拍卖产生租金支出,以此平衡执行与自身居住权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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