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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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财产协议的合法性问题,仅需签署但未加盖手印的情况同样具有效力。尽管从法律角度出发,并未对协议的书写方式作出明确限制,无论是采用打印形式抑或手工填写,关键在于签署方是否真正地体现出自身真实的意愿和选择。为了确保协议本身的有效性,建议每位签署人亲自在每一页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

《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就具备法律效力。那就是双方必须是自愿平等约定的,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国家集体及第三方权益,也不能违背道德习俗。这样的约定可以明确婚姻期间所获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限等事宜。

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办完离婚手续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协议会涉及财产分配、子女监护和探望、配偶及子女的抚养费用等问题。离婚协议书是有生效条件的,这条件就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虽然没有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证据力和法律效力,让它更能被法庭接受。 只有符合法定格式和内容的协议,即使没有公证,如果它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也是有效的。公证的作用在于确保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公证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 所以,夫妻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希望协议更具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或者存在一些复杂的财产情况,公证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无论是否公证,夫妻财产协议都应该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夫妻间的债务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在婚姻中,一方可能会欠另一方的钱。如果想在协议里写清楚这些债务,协议内容得合法合规,还要符合社会公德。比如,协议不能是为了逃债、坑别人才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