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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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著作权侵权应当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并且提交证据反驳。当然了,如果说双方之间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相关的一些事项能够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关于经销的商品被人告著作权侵权怎么办可以参考下文。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

可以的,只要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就算是侵权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经销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经销商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

商标侵权经销商生厂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当前就必须是经销商和生产商,他们都是在知情的情况之下所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仅仅是其中一个人员所进行的,那么就不需要他们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必须要立即的停止侵权的行为,而且要积极的来进行罚款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