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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提到的情节较轻怎么定

时间:2025.02.0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刑法中,“情节较轻”的界定通常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从犯罪行为本身来看,如犯罪的手段是否较为温和、对被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较轻、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财物数额相对较小等。
例如,盗窃财物数额仅为几百元且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惊吓的,可视为情节较轻。
其次,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方面,若其犯罪动机并非恶劣,如因生活所迫而偶尔实施盗窃等,相较于出于贪财等恶意动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再者,从犯罪后的表现来看,若犯罪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这种悔罪表现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因素之一。
总之,“情节较轻”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因生活困难,一时糊涂在超市盗窃价值三百元的生活用品,盗窃过程未对超市工作人员造成身体伤害,也未引发严重恐慌。事后,小胡内心懊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但超市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盗窃犯罪,不应从轻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犯罪行为本身,小胡盗窃财物数额相对较小,且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和不良影响,符合情节较轻的部分特征。
2、主观方面,小胡因生活所迫偶尔实施盗窃,动机并非恶劣。
3、犯罪后小胡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有积极悔罪表现。综合来看,小胡的情况可认定为“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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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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