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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配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和继承权

时间:2025.02.0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关于再婚配偶子女的继承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法定继承下的继承权:
一般来说,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去排除再婚配偶子女的继承权,同时该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比如被继承人对再婚配偶的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上的支持等,付出了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那么这些再婚配偶的子女就享有法定继承权。
2.遗嘱继承下的继承权:
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地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并且在遗嘱中没有将再婚配偶子女列为继承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就无法继承遗产。
总之,再婚配偶子女是否拥有继承权,关键取决于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再婚,小李带有与前夫所生子女小静。小朱对小静生活照料、教育支持,付出抚养责任。小朱去世前未立遗嘱,其亲生子女小胡认为小静无继承权,双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下,小静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小朱生前未立遗嘱排除小静继承权,且对其尽了抚养义务,小静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与小胡等其他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继承地位。
2、若小朱立遗嘱且未将小静列为继承人,那么小静则无法按遗嘱继承遗产,应按照遗嘱指定的分配方式进行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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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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