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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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男方取得抚养权时,女方则无权擅自带走孩子。无论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其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都不应因此断绝。在离婚之后,不论子女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照顾,他们仍然属于父母双方的子女。然而,若有未经允许便自行将孩子带走者,这无疑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侵犯到了对方正常享有抚养权的权益,对方可据此向法院申请中止其进行探望的权利。

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抚养费支付取决于双方经济条件,大致原则如下:经济相当者各自抚养一名子女,费用自理;经济差距大时,弱势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子女生活费用。特殊情况如子女突发重大开支,监护人可请求另一方分担。即使协议互不支付,此规则仍适用。

在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中明确规定的子女抚养权,即使女方再婚也不会改变。除非双方达成共识,否则再婚与否不影响抚养权。若男方希望变更抚养权,需提出合法理由,如女方未尽抚养责任、虐待子女、无法继续抚养或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有害身心健康等。

离婚协议可规定女方再婚时子女抚养权转移,但未明文者保持原状。除非双方事先有协议,否则再婚并不自动改变抚养权。男方欲变更抚养权需提供合法理由,如女方失职、虐待、健康等原因无法胜任或对孩子有负面影响。

抚养权归男方时,女方无权擅自带走孩子。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变。擅自带走孩子侵犯抚养权,对方可申请停止探视。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或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