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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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合同乃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以及明确各自权益与责任的重要约定。形成实际的劳动关系应当于成立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若在劳动者已经就业达三个月而仍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雇主应支付给劳动者两个月的两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不能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签订调解协议后,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的赔偿金额没有明显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情况下,一般应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不能以数额过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在实践中,有些公司虽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却为规避法律义务,如社保支付,签订名为“劳务”的合同。这不仅违法,且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权利远低于正式劳动合同。这导致许多雇主在可签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仍选择非法签劳务合同,以降低成本和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期间的保密协议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在特定年限内对获取的信息保密,并规定违约条款和劳动者责任。协议可由用人单位或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署,确保信息得到充分保护,泄密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上存在分歧,劳动者有权拒绝签署。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新情况的额外约定,需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名确认生效。劳动者应审慎考虑,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