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原告在开庭当天通常不能随意
递交新证据。
按照
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当事人需在
举证期限内提交
证据。
倘若存在正当缘由需在
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那就得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并且要经过人
民法院的准许。
倘若未获准许却在开庭当天提交新证据,就很可能遭遇证据失权的风险,意味着该证据或许不会被法院所采纳。
然而,要是有诸如
不可抗力这类特殊状况,致使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等相关事宜的。
总之,原告在开庭当天提交新证据时必须谨慎行事,应提前充分做好证据准备工作,以此避免因程序方面的问题而对案件审理产生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法院指定了举证期限。开庭当天,小朱突然拿出一份新证据,称之前没找到所以现在才提交。小李则认为已过举证期限,不应采纳。小朱坚称这证据对案件很关键,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小朱在开庭当天提交,已超出举证期限。
2、若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需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且经法院准许。小朱未提及有正当理由及法院准许情况,此证据很可能面临证据失权风险,不会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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