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房子被法院拍卖后,
物业费的承担方一般是原业主。
①在拍卖公告里,通常会清楚地告知买受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包含物业费等。
倘若买受人在竞拍之前就已经知晓这一情况并且参与了竞拍,那么之后的物业费就由买受人来承担。
②要是拍卖公告没有明确说明物业费由谁来承担,按照法律规定,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的。
在
房屋所有权还没有转移之前,原业主有责任缴纳物业费;
而当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后,买受人就应该承担后续的物业费。
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拍卖情况以及相关的约定来确定物业费的承担主体到底是谁。
案情回顾:小郑的房子被法院拍卖,小李竞拍成功。但对于后续物业费承担双方产生争议。拍卖公告未明确物业费承担方,小郑认为房子已拍卖,不应再承担物业费;
小李则觉得自己只从所有权转移后担责,之前应由小郑承担。
案情分析:1、拍卖公告若明确买受人需承担物业费等费用,且小李竞拍前知晓并参与竞拍,那么后续物业费应由小李承担。
2、此案件中拍卖公告未明确,在房屋所有权未转移前,按照法律规定,物业费缴纳义务基于房屋所有权,此时应由原业主小郑承担;
所有权转移后,则由小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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