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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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在特定情形之下,已婚夫妇中某一方赠予共有财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被追回。此种情况下,夫妇双方需达成共识且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做出关于婚姻共有的财产决定,否则,如果某一位配偶违反了通常的生活需求,私自将婚姻共同财产转让给他人,那么这项赠予行为就应该被视为无效,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有权力去要求受赠者归还该项财产。

在法律层面,个人债务与配偶的共同财产需要划分清楚。个人债务应该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抵债。例如,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的资助请求被擅自答应了,或者个人未经家庭商议就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两种债务都属于这种情况。

在处理个人负债和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定要先把债务的性质搞清楚。如果这债务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那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的那个人用自己的财产来还。这样分清楚的话,责任就很明确,财产权益也能得到合理的保护。

对于个体负债和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法律上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但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日常所需,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它就不属于共有债务。不过,除非债权人能够充分证明,否则这些债务可能仍会被视为共有债务。例如,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