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电瓶车相撞导致轻微骨折的
赔偿金额,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
医疗费用为准。
伤者在就医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各类票据,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2.
误工费:按照伤者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伤者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
工资单等相关材料,用以证明自己的误工损失。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
比如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
交通费:根据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如打车费、公交车费等。
5.营养费:根据伤者的恢复情况,可能需要适当补充营养,费用也需合理计算。
若双方能协商达成一致,可自行确定赔偿金额;
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赔偿数额,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瓶车与小李相撞,导致小李轻微骨折。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李主张多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小朱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双方未能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医疗费方面,应以小李实际产生且有相关票据支撑的费用为准,如挂号费、检查费等票据齐全才能索赔。
2、误工费需小李提供单位误工证明、工资单等材料证明误工损失,以此确定赔偿数额。
3、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
4、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打车费、公交车费等计算。
5、营养费要结合小李恢复情况合理计算。若协商不成
起诉,法院会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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