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属于父母吗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属于父母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7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自己买的房子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是属于购房者本人,而非父母。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1.全额出资房产归属
在婚前,如果购房者是用自己的资金全额购买房产,并且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明确属于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这是购房者在结婚前凭借自己的经济能力独立完成的房产购置行为。
购房者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和所有权,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父母通常是不享有该房产产权的。
2.部分出资的房产归属:
若购房者在婚前只是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剩余贷款,且房产登记在购房者自己名下。
此时,房产一般仍会被认定为购房者的个人财产
不过,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那部分款项以及这部分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而这整个过程,和父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当然,在购买房产时,如果购房者和父母之间有特别的约定,例如明确约定房产归父母所有等情况,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房产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小胡认为这房子小朱父母也有份。后来,小李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和小丽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小静主张这房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朱凭借自身经济能力独立购置,拥有完全处置权和所有权,在无特殊约定下,父母不享有产权,小胡的主张不成立。
2、小李婚前部分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需对小丽补偿,小静主张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3、若购房者和父母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房产归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房屋的归属有以下情形: 1、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父母的出资应当作为是对子女一人的赠与; 2、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 更多>>
  • 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概括来说,只要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前所取得的经济价值利益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来讲,...... 更多>>
  • 1、无特别约定的,父母婚前购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父母婚前购房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 更多>>
  •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 更多>>
  • 1、婚后父母给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并约定该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 更多>>
  • 1、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当事人的父母出资置办婚房,视为对其子女之个人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同时明确表示是对夫妻双......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