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医疗费社保不报销部分的支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支付情况:
通常情况下,工伤医疗费社保不报销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时,可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若社保未报销部分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那么用人单位就应承担起支付责任,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2.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情况:
如果是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工伤,而第三人不支付工伤
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其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总之,工伤医疗费社保不报销部分的支付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产生了部分工伤医疗费社保无法报销。小许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用人单位却认为该部分费用不应由其承担,双方产生争议。此外,若涉及第三人原因致工伤且第三人不支付费用时,支付主体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若社保未报销部分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承担支付责任,保障职工工伤医疗待遇。
2、若是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应先行支付,之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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