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房屋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夫妻双方若想确定房屋归属一方,可采用签订书面协议的办法。
这份协议十分关键,它要清晰写明房屋具体归属于哪一方,同时详细罗列双方在该房屋相关事宜上的
权利和义务,比如使用、维护、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并且,协议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签字确认,以确保其有效性。
2.
房产过户手续方面:
日后要是涉及到
房产过户这类手续,夫妻双方需要一同前往
不动产登记部门。
在那里,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把房屋正式登记在约定的一方名下。
3.处理变更登记
纠纷:
在办理变更登记时,若另一方突然不同意,或者出现其他各类纠纷,那么可以通过
诉讼途径来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房屋归属的一方需要提供签订的协议等有力
证据,用以证明双方之前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4.其他
共同财产形式:
若房屋属于其他共同财产形式,像共有
产权等,具体处理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财产的实际性质来操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处房屋。他们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小朱,但未详细罗列相关
权利义务。后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时,小丽突然反悔,不同意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小朱和小丽签订的协议虽约定房屋归属,但未明确双方在房屋相关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存在瑕疵。
2、小丽反悔不同意办理
过户手续,违反了之前的约定。小朱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提供该协议作为有力证据,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决。
3、若房屋属于其他共同财产形式,应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财产实际性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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