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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单独所有房产怎么分割

时间:2025.01.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期间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归属及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归属情况:婚姻期间,即使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协商分割:离婚时,对于这类房产,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
比如,可以选择将房产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等。
3.法院判决情况: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又未进行加名等变更登记,通常会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不过,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主张补偿。
4.婚后贡献考虑:若婚后一方对该房产有出资、装修等行为,在分割时,这些贡献部分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总之,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婚姻期间有一套登记为小朱单独所有的房产。后两人闹离婚,就该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是自己单独所有不应分割,小李则主张有共同还贷及装修出资应参与分割。

案情分析:

1、婚姻期间房产虽登记为小朱单独所有,但通常仍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应先协商分割方式,如变卖房产分价款等。
3、若协商不成,若房产是小朱婚前买且登记其名下、婚后未变更登记,一般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但小李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主张补偿。
4、小李婚后对房产有装修出资等贡献,分割时会纳入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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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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