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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工头工人受伤谁负责任

时间:2025.01.1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关于工人与小包工头以及发包方之间在工人受伤情况下的责任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关系下的责任:当工人与小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时,小包工头就如同一般的用人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小包工头需要全面承担起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
比如,要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等,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2.劳务关系下的责任:若双方是劳务关系,小包工头需根据自身过错担责。
若其对工人受伤原因存在故意,比如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不采取措施,或者有重大过失,像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等,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只是一般过失,则承担相应责任。
3.发包方的责任:若发包方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小包工头,发包方对工人受伤也要担一定连带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具体责任承担要结合实际判断认定。
若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小包工头承接了发包方小丽发包的工程,雇佣小李干活。小李在工作时受伤。争议点在于各方责任承担,小朱与小李关系存争议,且小丽发包时未审查小朱资质。

案情分析:

1、若小朱与小李是劳动关系,小朱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包括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对小李受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为劳务关系,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明知隐患不处理、未提供防护设备等,要担主要责任;一般过失担相应责任。
3、小丽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小朱,对小李受伤要担连带责任。
4、若各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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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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