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期间单位发放
工资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例如,一些普通的工伤伤情,经治疗和恢复在12个月内可基本痊愈。
但若伤情严重,像严重骨折、重度烧伤等,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二、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开始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
比如,
一级伤残的职工,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
伤残则为本人工资的85%,依此类推。
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且足额发放工资。
要是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单位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且小朱伤情严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未获批。后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单位发放伤残津贴时计算错误。小朱要求单位补发,单位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停工留薪期内,按规定单位应保持小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未足额支付属
违法行为。
2、小朱伤情严重,经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若符合规定应获批,单位拒绝不合理。
3、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应按对应标准发放伤残津贴,计算错误损害了小朱权益,小朱有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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