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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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单独负债,那其共同财产有可能会被冻结。要是这笔债务被认定是个人责任,法庭一般会先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过,要是个人财产不够还债,而且共同财产中能够明确划分出债务人的份额,法律也是允许查封和执行这部分共同财产的。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后仍需承担其个人债务,不能逃避偿还。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常规生活所需举债,一般不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它就属于共同债务。法律强调诚信,逃避债务是非法且不道德的行为。

关于离婚后夫妻单方面负债是否与配偶有关联,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是离婚后一方单独欠下的,且配偶不承认,也不是用于婚姻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一般来说,配偶不需要承担还债责任。但如果债务是在婚姻期间欠下的,或者虽然是离婚后欠下的,但用于了婚姻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配偶可能需要承担还债责任。所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最好对债务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家暴、重婚、分居两年等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马上判决离婚,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上诉。

在婚姻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且其财产也不会被查封。但如果无法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除非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