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工伤的认定,一般而言,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几个条件。
比如说,员工在正常的上班时段,身处自己的工作岗位,因操作机器设备等工作行为而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
工伤。
2.吃早餐这件事,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常规工作行为。
一般来说,员工自行安排早餐时间和地点,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关联。
3.不过,若单位有明确规定或者长期形成的习惯,将在特定区域(例如单位内部食堂)吃早餐视为工作时间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为食堂地面湿滑等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原因导致摔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4.但要是因为个人自身原因,比如走路时不小心等导致摔伤,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5.综上所述,吃早餐摔伤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与工作相关以及是否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案情回顾:小朱在单位食堂吃早餐时不慎摔伤。单位规定吃早餐算工作时间一部分。小朱认为食堂地面湿滑导致摔伤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则认为是小朱自己不小心,不应算工伤,双方就小朱此次摔伤是否属于工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摔伤是因食堂地面湿滑等与工作环境相关原因,且单位将吃早餐视为工作时间一部分,根据工伤认定条件,小朱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与工作环境相关原因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若小朱摔伤是因其自身走路不小心等个人原因,即便吃早餐算工作时间一部分,因不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