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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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或分居,子女的继承权不变。他们和其他法定继承人一样,有权平等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要是父母生前立了有效遗嘱,就按遗嘱分配;要是没有遗嘱,就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分。总之,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合法财产权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存款在继承人之间转让或变更所有权时,需由继承人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原件至储蓄所在地区公证机关申请继承权公证书。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外地继承人可在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书后邮寄至当地公证机关。所有继承人提交材料后,经公正机构审查,发放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即可凭此至银行领取款项。

养子女在未解除收养关系时不继承生父母遗产,但收养关系解除后恢复与生父母关系则有权继承。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确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不再继承生父母遗产,但可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子女在未解除收养关系时不继承生父母遗产,但收养关系解除后恢复与生父母关系则有权继承。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确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不再继承生父母遗产,但可继承养父母遗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存款在继承人之间转让或变更所有权时,需由继承人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原件至储蓄所在地区公证机关申请继承权公证书。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外地继承人可在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书后邮寄至当地公证机关。所有继承人提交材料后,经公正机构审查,发放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即可凭此至银行领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