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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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押金争议的法律诉讼的有效性分析对于租客与房东之间因押金退还而产生的财产纷争问题,一般的应对策略是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警方、物业管理机构以及居民委员会通常并非此类事务的处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选择将争议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您需准备好原告身份证明文件、详细的起诉书,同时还需预先支付案件受理费用。

房东违规收取租房预付定金时,承租人有权依据定金制度追讨。定金是合同签订时的担保,守约方支付,用于保障债务履行。金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一半,双方可协商。若房东违规,承租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租约执行期间,只要承租方遵守合约规定,未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出租方便无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但对于非固定期限租赁,承租方和出租方均有权决定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向对方发出合理通知。这一规定确保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保护,既维护了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又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灵活调整。

在租约执行期间,只要承租方遵守合约规定,未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出租方便无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但对于非固定期限租赁,承租方和出租方均有权决定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向对方发出合理通知。这一规定确保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保护,既维护了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又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