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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25人
律师解析: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在双方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所提交的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相关事宜的明确约定,涵盖了诸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诸多方面。
这些约定都有着明确的条款和细节,为离婚后的生活安排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当这份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它就正式生效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这意味着双方都必须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就可以依据此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情形,否则该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有序、公正,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议经审查生效后,小朱拒绝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约定,小李拟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朱称签订协议时受小李胁迫,认为协议应无效。

案情分析:

1、若小李不存在胁迫行为,该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小朱应按协议履行义务,小李有权起诉要求其履行。
2、若小朱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受胁迫,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书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小朱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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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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