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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乡镇府不给确权怎么办

时间:2025.02.26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1352人
律师解析:
倘若乡镇府拒绝给予土地确权,那么首先你得去弄清楚它不进行确权的具体缘由。
倘若这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你就可以督促乡镇府按照法定的程序去办理;要是存在着实体方面的争议,你就可以收集诸如相关土地权属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据,接着向乡镇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就像县自然资源局这类的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要求其对土地的权属进行明确认定。
倘若对于行政复议所得到的结果还是不满意,那在规定的期限之内,你还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在整个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特别留意把相关的证据以及文件妥善地保存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全面且准确,包括土地的使用历史、周边的相关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去操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
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向乡镇府申请土地确权,却遭拒绝。小朱弄清楚缘由后发现存在实体争议,于是收集土地权属证明等证据,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后又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部分证据缺失,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乡镇府拒绝确权,小朱应先明确拒绝原因,这是维护权益的重要前提。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程序问题督促办理,实体争议收集证据申请复议。
2、行政复议后若不满意,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是合法途径。但要注意证据保存,如小朱因证据缺失可能影响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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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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