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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必须本人出庭吗

时间:2025.01.0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76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变更抚养权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通常是应当亲自出庭的。
这主要是因为抚养权的变更关乎着父母与子女之间极为重要的关系等事宜,只有当事人亲自到场,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详细地阐述自己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理由等。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当事人是可以不出庭的。
不过,即便可以不出庭,当事人也必须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以此来证明自己不能出庭的正当性。
总而言之,在变更抚养权这件事情上,原则上是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出庭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诉讼的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并且经过了法院的许可,当事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同时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案情回顾:

小朱欲变更与小李所生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小朱因身患重病无法行动,便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法院许可后,小朱仅提交部分材料,未提交书面意见,引发争议,即小朱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是否影响诉讼程序

案情分析:

1、在变更抚养权诉讼中,原则上当事人应亲自出庭,因抚养权变更涉及重要关系,亲自出庭能真实表达意愿和阐述理由。小朱虽有重病无法行动这一合理不出庭理由并获法院许可,但仍应按要求行事。
2、小朱未提交书面意见不符合规定,即便有特殊情况不出庭,也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证明正当性,以保障诉讼公正性和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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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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