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事故双方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时,保险
赔偿的情况通常是这样的:
首先,交强险会发挥作用。
交强险设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在事故发生后,双方的交强险会在各自的限额范围内进行先行赔偿。
接着,来看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情况。
假如车辆损失达到了10万元,交强险赔付完2000元后,还剩余9.8万元。
由于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所以这9.8万元中的一半,即4.9万元由每一方自行承担。
对于人身
损害赔偿方面,同样是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赔付完毕后,超出
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倘若双方都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商业保险部分也会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付。
总之,在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的情况下,保险赔偿的流程是首先考虑交强险的赔付,然后再根据责任比例来分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费用。
这样的赔偿方式旨在合理分配事故损失,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小朱车辆损失10万元,且有
人身损害。双方都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争议点在于保险赔偿该如何具体划分。
案情分析:1、交强险先行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双方交强险在限额内各自先行赔付。
2、车辆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9.8万元,双方各担一半即4.9万元。人身损害赔偿同理,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百分之五十分担。
3、若有商业险,商业险部分也按责任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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