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商铺在进行
过户操作时,并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都亲自到场。
倘若这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然而仅仅登记在了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仅仅是登记在名下的那一方权利人就可以独自前往办理相关事宜。
不过,要是其中涉及到
银行贷款之类的相关事务,那就很可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进行签字等操作。
另外,如果房产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得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那么就应当按照房产部门所规定的来执行。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
房产过户的政策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商铺过户时,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办理。
总之,商铺过户到底需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这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共同拥有一处商铺,但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欲将商铺过户给小胡,小朱独自前往办理,房产部门却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小李认为商铺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可独自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虽然商铺属
夫妻共同财产且登记在小朱名下,一般情况下登记方有权独自办理过户,但涉及房产部门明确要求时,应按规定执行,所以此时需夫妻双方到场。
2、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当地房产部门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是符合规定的,小朱和小李应遵循当地政策,配合完成商铺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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