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情况分析:这属于
劳动法律领域的一个问题,重点在于
工伤认定方面。
信息整理: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员工在
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时,就应当被认定为
工伤。
回答撰写:倘若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了
被撞的情况,并且本人对该事故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公司就有责任来处理相关事宜。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这里要注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获得同意后,申请的时限可以适当地进行延长。
要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
近亲属,又或者是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都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样就能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避免因申请流程的问题而影响到员工的工伤认定结果。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
被车撞,经交警认定小朱对该事故不负主要责任。公司却未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公司做法不妥,双方就工伤认定申请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被认定为工伤。公司有责任按规定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公司未按时申请,小朱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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