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上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并骨折,一般是不能算作
工伤的。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在
上下班的路途当中,只有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这类交通工具所导致的事故伤害,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像自己摔倒这种情况,往往会被判定是自身的原因所引发。
倘若没有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相关情形,那就不符合
工伤的认定条件。
然而,如果是因为道路施工等第三方的原因而导致摔倒并骨折,并且本人对于该起事故不负主要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总而言之,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骨折是否能算作工伤,其关键就在于是否受到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的影响。
如果满足了这些特定条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满足,就不能算作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骨折。小朱认为自己摔倒可能是道路施工所致,应认定为工伤,但单位认为小朱是自身原因摔倒,不应算工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无法证明是道路施工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摔倒,且本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己不慎摔倒一般不能算作工伤,单位观点合理。
2、若小朱能证实是道路施工等第三方原因致其摔倒,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那么符合相关
工伤认定条件,小朱主张应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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