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的一方应当承担起主要的
赔偿责任,一般来讲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70%;而次要负责的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通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30%。
2.
赔偿的范围涵盖了诸如
医疗费,这是因受伤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即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
工资;
护理费,用于照顾受伤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包括就医等过程中所花费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为了促进受伤人员恢复而需要的营养费用等直接损失,同时还包括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
财产损失等方面。
3.首先,双方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相互赔偿。
也就是说,主要负责的一方要在交强险的
无责赔付限额(12100元)内对次要负责的一方进行赔偿,反之,次要负责的一方也要在交强险的无责赔付限额内对主要负责的一方进行赔偿。
4.当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时,就按照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举例来说,假如总的损失是10万元,交强险赔付了12100元之后,还剩下87900元。
那么,主要负责的一方需要承担其中的70%,也就是61530元;次要负责的一方则需要承担30%,即26370元。
5.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
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
赔偿金额,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认为自己是次要责任,小李是
主要责任,但小李不认可。事故造成小朱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还有财产损失,损失总计10万。双方交强险均赔付12100元后,就剩余87900元的分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主要责任方应承担70%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若一方不认可责任划分,可通过诉讼确定。
2、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在交强险赔付后,剩余损失应按责任比例分担,本案中,若小朱是次要责任,小李是主要责任,就应按相应比例承担剩余879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