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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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复核能否导致责任加重交通事故的复核程序中确实存在被裁决人可能因复核被判定承担更多责任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若交通事故的最初判定由申请人提出且实际结果显示其负有较重的责任,原来的责任划分则会出现轻微偏差,因此申请复议方有可能面临责任加重的结果。对于有异议提出道路交通事故等级认定的个人或单位,皆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的正式规范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就说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受复审,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时,可提交书面复审申请。上级交管部门如发现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将指令重审,确保公正司法。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重新认定的重新认定,认定结果不一样没就会有变化,反之则没有变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