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能力鉴定完毕后,停工留薪通常不会即刻停止。
停工留薪期其实就是职工因为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
职业病,从而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接受
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
在这个期间里,职工原本的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给他们。
2.劳动能力鉴定是专门用来确定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鉴定制度。
通常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会依据鉴定的结论来规划后续的待遇以及相关安排,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停工留薪期就已经结束。
3.要是工伤职工的受伤情况还需要继续接受治疗,那么他们就依然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要一直持续到他们的伤情稳定下来或者
医疗期满为止。
只有当工伤职工的伤情完全治愈,不再需要进行停工留薪治疗的时候,停工留薪期才会正式终止。
4.总而言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不一定会马上终止,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治疗的进展情况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遭遇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小朱所在单位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即刻停止,不再支付小朱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但小朱认为自己伤情仍需治疗,还应继续享受该待遇,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工伤职工伤情仍需治疗,停工留薪期不会马上终止。
2、小朱所在单位在小朱伤情未稳定且仍需治疗时停止支付待遇是不符合规定的,小朱有权依据自身伤情及治疗进展情况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应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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