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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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母给予资金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应如何界定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向父母寻求资助购买的房产,并在购买之时明确表示该房产仅供其子或女使用,该房产即可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法无需进行财产分配;然而,若父母在购屋过程中未曾明确表示该房产仅供子女使用,而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此时该房产便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需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配方案,如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房屋婚前购置,产权归属视登记人而定:1.登记在某方父母名下,归父母所有;2.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3.仅登记付款方,婚前得证则视为个人财产;4.登记一方父母及双方,为共同财产;5.登记双方及双方父母,亦为共同财产。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仅赠予己方子女的,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父母未明确表示仅赠予己方子女,或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房屋婚前购置,产权归属视登记人而定:1.登记在某方父母名下,归父母所有;2.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3.仅登记付款方,婚前得证则视为个人财产;4.登记一方父母及双方,为共同财产;5.登记双方及双方父母,亦为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