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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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常规期限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期限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为一次性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办案机关不得中止对犯罪相关情况的调查工作。如果经审查发现有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或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应立即撤销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过程中,涉及到的对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也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在取保候审阶段,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通常不能超过一年。这期间,侦查机关得继续找证据,好确定要不要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是案子特殊或复杂,经过上级侦查机关批准,侦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侵占罪为自诉案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起诉追究刑责,法院须在六个月内宣判。若嫌犯未逮捕,审理期限缩短至六个月。公安机关侦查侵占罪不宜超此期限。

在取保候审期间,执法部门将深入调查案件,收集核实证据,以明确嫌疑人罪责、情节、同伙、意图及影响。同时,将监督嫌疑人行为,确保其遵守规定,不干预证词,不离开居住地。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侦查时限与刑诉侦查阶段一致,无独立法规。一般案件侦查期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可进一步延长。被取保候审者须遵守法规,配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