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时长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之诉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该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加害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为了成功地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各方需在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起诉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提供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

医疗事故诉讼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

医疗事故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意识到权益受损时起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后法院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下,经书面申请,可能延长诉讼时效。

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时限,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但若损害发生在起诉前二十年内,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申请延长。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技术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从医疗纠纷实践看,各地的鉴定时间差异很大,往往与鉴定机构的工作繁忙程度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