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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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有30天冷静期。自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出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在这30天里,如果有任何一方对离婚的事反悔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不过,30天期限一到,夫妻双方就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错过了时间,就会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该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没有按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未生效。这个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决定。在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冷静期限于协议离婚,自登记申请日起算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30天后双方必须共同回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撤回。若无一方反悔,离婚程序方能继续。

夫妻在办理离婚时,自愿提出可享受30天冷静期,自申请受理日算起。期间任何一方可撤销离婚申请。若30天后双方均未亲自申请离婚证,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申请,离婚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