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代位权是当债务人未积极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代行债务人债权。在代位权诉讼中,若债权人胜诉,所有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并从实现债权中优先扣除。

1、所谓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代位追偿修理费由保险公司垫付,保险公司垫付完毕之后,就享有对第三者的追偿权利。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追偿权利的享有,必须是第三者,因为过失或者是非法行为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

保险公司支付出去的赔偿金代位追偿不一定能追回来,只能说在保险标的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遭受损失的情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后,有限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至于是否能追回来,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