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确定
债务加入纠纷的
管辖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
约定管辖。
倘若各
当事人在债务加入相关协议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此约定符合《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
协议管辖的各项规定,诸如不违背
级别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等要求,那么就应当依据约定的法院来行使
管辖权。
倘若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按照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在债务加入的情境中,当债务加入人作为被告时,其住所地的法院具备管辖权。
与此同时,如果债务加入纠纷所涉及的
债务履行地是可以确定的,那么该地的法院也能够对该纠纷进行管辖。
比如说,由于金钱债务是以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履行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该地的法院就有可能拥有管辖权。
这样一来,通过明确约定管辖或者依据一般管辖原则及债务履行地等因素,就能较为清晰地确定债务加入纠纷的管辖法院,以保障
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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